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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辞而别,企业如何应对?

发表时间:2024-11-27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碰到过这类问题,劳动者突然不来上班了,也不办离职交接,导致企业HR不知所措。本文将带大家看一下,劳动者不辞而别会给企业带来哪些问题,以及遇到这类劳动者时,企业该如何应对?


一、十堰市中院司法判例解读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17日,赤某某受湖北青青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到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上班,赤某某在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上班18天后于2015年7月25日不辞而别,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通知赤某某来上班,但其依然不来上班。

2016年3月,赤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员会作出裁决:解除赤某某与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支付赤某某经济补偿金1869元,支付赤某某社会保险损失502.05元,驳回赤某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十堰市老牛工贸有限公司后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甚至上诉,但均被法院驳回。

裁判案例二:(2018)鄂03民特14号

2017年8月14日,徐某与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17年9月19日,徐翠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不辞而别,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通知徐翠返岗,但其仍不到岗,随后,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对其作出辞退处理。

2018年6月26日,徐翠向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作出裁决:一、徐翠与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二、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支付徐翠2017年7-8月工资1500元。三、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支付徐翠经济补偿金7500元。四、驳回徐翠其他仲裁请求。

十堰市张湾区ST幼儿园后不服裁决,向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法院驳回。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劳动者不辞而别,企业如处理不当,仍面临着诸多风险。


二、员工不辞而别的风险梳理


风险一: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风险

劳动者突然不打招呼自行从单位离职,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将视为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用人单位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另外,劳动者在外期间如果发生事故,存在被认定为工伤的风险。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劳动者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可以主张为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从而被认定为工伤,此时,若单位无法举证非上班途中,则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风险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风险

如劳动者所在岗位为替代性较弱的岗位,该劳动者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告知用人单位,而自行离职,造成用人单位不得不重新聘请新劳动者来完成,或者用人单位因违约向客户支付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的解除权分为三种,分别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协商解除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预告解除权、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法定解除情形。

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情况下,劳动者方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劳动者就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行使解除权,如未依法履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

风险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实践当中,有部分劳动者突然离职,而后又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如用人单位如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真实的离职原因,则将会被法院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其中包括劳动者依据三十八条第三款(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因此,如果劳动者突然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解决,书面确认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避免劳动者之后以未买社保作为解除事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郧和实务建议


为了避免出现上述问题,郧和律师建议,在出现劳动者突然不来上班的情形时,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发现有劳动者没来上班,一定要安排人事部门人员与该劳动者联系,核实情况,确定没来上班的原因,并保留沟通的证据(通话录音、短信、微信沟通记录等);

其次,如果联系不上(拒绝电话或者不回复消息),则应当向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中记载的通讯地址用EMS邮寄返岗通知书(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如“关于某某同志旷工及及时返岗的通知书”),告知已经构成旷工,要求立即返岗,留下书面回执等证据。同步通过微信、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发送相关通知,留下录音、聊天截屏等证据。

再次,如果劳动者仍不回复或不返岗,建议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旷工天数期满当天,继续发送返岗通知,告知其已经构成旷工以及不返岗将被辞退的后果。

最后,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旷工天数期满后,用人单位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后(用人单位有工会的,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没有工会的,可以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报一下,做好记录),即可书面向劳动者发送《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通知该劳动者限期内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并领取离职证明等事项,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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