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法院诉前调解一起拖欠四年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表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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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王希玉 李璐)“真是太感谢法院了,咱没用交诉讼费,案子就给咱调成啦,欠的工资也拿到手里了。”11月29日,农民工白某一大早就风尘仆仆地赶到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将一面绣有“耐心调解严明执法 高效办案解民之忧”字样的锦旗,送到该院特邀调解员徐秀丽手中,并表示由衷的称赞和感谢。
据了解,白某受阳谷某公司雇请,于2012年3月到公司上班,从事门卫及厂内杂工。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白某4年工资共计6万余元。白某屡次催讨所欠工资时,阳谷某公司均以资金困难为由迟迟未发。无奈之下,白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使当事人尽快拿到拖欠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院特邀调解员徐秀丽第一时间打电话向原被告双方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并约定时间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徐秀丽了解到原告白某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不熟悉法律知识。在征得原告白某同意后,徐秀丽与县法律援助处联系并讲明情况,寻求法律援助,帮其准备诉讼材料。
调解当天,该院特邀调解员徐秀丽向被告阳谷某公司以及法人代表晓以利害、明理释法,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被告阳谷某公司以及法人代表同意支付给白某拖欠的工资款项,了却了原告白某多年来的一桩心事,至此案件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随着诉前案件调解成功率的稳步提升,诉前调解便捷、高效、利民等优势,将为更多的人民群众所知晓。面对案件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压力,阳谷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副院长张宗亭表示,下一步,将立足工作实际,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深解读新时期“枫桥经验”的新内涵,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文章素材来源于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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