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发表时间:2023-11-28
根据工作安排,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起,到11月28日止。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工作时间为8:00—17:00。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10-67557987
传真:010-67556348
电子邮箱:xuanjiaobu200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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