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这“两个”单位可以决定“逮捕人”!(一)
发表时间:2021-04-07
逮捕的决定机关
决定机关:检察院、法院
批准机关:检察院
执行机关:公安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对无罪而错捕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受害人予以赔偿。
应当(必须)逮捕的条件: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逮捕;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逮捕;
3.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危险性条件)的,应当逮捕。
可以逮捕的条件:
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可以逮捕!认罪认罚,情节较轻,没有别的重大嫌疑,可以 不逮捕。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所创始人 / 律所主任 / 党支部书记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民商事争端解决,企业(公司)合法合规管理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合同纠纷、民事赔偿领域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家暴、遗产继承、民事纠纷案件处理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劳务索赔、经济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合同纠纷、民商事法律业务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婚姻家庭事务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责任、追偿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常年从事法律服务,擅长领域: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融资借款 经济纠纷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物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简介:
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权纠纷案件,也代理过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在大量的出庭应诉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办案经验。在非诉方面,为他人提供过法律咨询、对合同进行审查起草、写律师函等法律文书的处理经验等。
执业理念: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争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经济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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