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法院设立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
发表时间:2021-03-13
3月12日,由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法院与检察、公安、林业等部门,联合设立的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正式揭牌。
据悉,该教育基地位于明溪县翰仙镇,占地约300亩,是明溪法院践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理念的又一重要举措。在以后的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将以该“教育基地”为依托,责令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履行环境修复义务,缴纳公益补偿金,在该教育基地上统一进行复绿补种。
相关资讯
400-766-7288
- 主播和机构遇到纠纷怎么办,主播不想播了法院会支持吗?
- 公开审判讨薪民工,农民工讨薪为何获刑
-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
- 2023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2万亿元
- 癫痫症儿童只有手术治疗后,才能理赔重疾险吗?
- 河南许昌:诉前“鉴定+调解”助力纠纷化解
- 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 我国将进一步加强防控重大入侵有害生物国际合作
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热线
400-766-7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