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驾驶致人受伤 多元调解化纠纷
发表时间:2021-09-02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12月某日中午,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张某所驾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经芦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张某负次要责任。
因双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遂至法院咨询,经征得双方同意,本案委派至多元化解决中心。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张某人身损失共计五万余元,当事人张某对此次事故,赔偿不再提异议。此次纠纷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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