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经典案例 分类

“不赡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发表时间:2021-08-27

“不赡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作者:刘巧儿  
 

  【案情】

  原告张某英与被告张某年、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张某芳、张某艳赡养纠纷一案,原告系六名被告母亲,现年85周岁。原告张某英现随其小女儿被告张某芳生活,此前在一直其小儿子被告张某爱家中居住。原告张某英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长子被告张某年承担自1985年11月起至起诉之日的赡养费246000元,及此后每月赡养费。被告张某年称,原告张某英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且被告张某年家中贫困,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另原告张某英与被告张某年、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于1995年4月签订《关于调解张某年、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家务事项的决定》,约定原告张某英由被告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赡养,被告张某年不承担赡养义务。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张某英要求被告张某年承担自1985年11月至起诉之日的赡养费246000元,及此后每月赡养费,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1.原告张某英起诉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本案原告张某英请求被告张某年支付赡养费,属于该条款规定的赡养费请求权,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故对本案被告张某年辩称原告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2.原、被告签订的《关于调解张某年、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家务事项的决定》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原、被告签订的《关于调解张某年、张某来、张某好、张某爱家务事的决定》,约定被告张某年不承担对其母亲原告张某英的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且子女拒绝赡养父母的约定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被告张某年应当对其母亲张某英承担赡养义务。

  3.被告张某年是否应承担自1985年11月起的赡养费246000元,及此后每月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原告张某英至本案起诉之日已85周岁,缺乏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收入,其子女均已成年,均应承担赡养义务,原告张某英有权要求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审理查明,1985年至本案原告张某英起诉之日,被告张某年实际上一直通过为原告张某英提供口粮、金钱、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方式对原告张某英履行了赡养义务。故对原告张某英要求被告张某年支付1985年11月起的赡养费246000元的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对原告张某英要求被告张某年以后每月支付赡养费的主张,法院酌情确定被告张某年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其母亲即原告张某英300元赡养费。

  【点评】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亦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原告张某英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收入,本案六被告作为原告子女依法均应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判决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张某英的实际生活需要,张某年赡养义务履行情况,及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六名被告的家庭情况及负担能力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张某年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张某英300元。既保障了原告张某英的晚年生活需要,又平衡了被告的家庭情况和负担能力,有利于缓解当事人家庭矛盾,引导尊老、敬老的家庭氛围,涵养和谐、文明、友爱的社会风气。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相关资讯 400-766-7288
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热线 400-766-7288
张晓飞

张晓飞

擅长领域:民事、商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业务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所创始人 / 律所主任 / 党支部书记

赵伟丽律师

赵伟丽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民商事争端解决,企业(公司)合法合规管理

李莹莹

李莹莹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王戈

王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合同纠纷、民事赔偿领域

耿新珂

耿新珂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家暴、遗产继承、民事纠纷案件处理

李耀鹏

李耀鹏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劳务索赔、经济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王宁

王宁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合同纠纷、民商事法律业务

侯文钰

侯文钰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婚姻家庭事务

杨新平

杨新平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责任、追偿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吕彦蓉律师

吕彦蓉律师

常年从事法律服务,擅长领域: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融资借款 经济纠纷 

蔡昊律师

蔡昊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马建村律师

马建村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

杨小根律师

杨小根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诉讼、大额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等

张景航律师

张景航律师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物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邵鹏飞律师

邵鹏飞律师

简介: 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权纠纷案件,也代理过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在大量的出庭应诉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办案经验。在非诉方面,为他人提供过法律咨询、对合同进行审查起草、写律师函等法律文书的处理经验等。 执业理念: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张玉柱律师

张玉柱律师

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争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经济纠纷处理。

更多律师 更多律师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返回首页 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电话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