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

20年经验老律师创办 前30名免费咨询

经典案例 分类

生活琐事闹上法庭 感情尚好驳回诉求

发表时间:2021-08-24

生活琐事闹上法庭 感情尚好驳回诉求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以与丈夫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但感情尚好,未达到感情破裂的标准,遂判令驳回了原告刘某的诉请。 法院查明,刘某与薛某早在2002年便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刘某向法院诉请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定刘某、薛某离婚的法定条件。刘某、薛某结婚近20年,婚后育有子女,有较为牢固的感情基础。生活中因琐事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刘某、薛某应当关心爱护体谅对方,共同养育女儿。刘某虽主张双方感情出现矛盾,且已分居,但薛某对此不予认可,坚持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有和好可能。刘某、薛某均应顾及以往的夫妻情分,给彼此一个增进改善夫妻关系的契机,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氛围。遂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庭后表示,此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进入离婚诉讼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与刘某、薛某的交流发现,双方没有不忠、家暴、恶习等方面的严重矛盾,而仅仅计较于互相关心多少、互相付出多少等生活琐事。通过调解过程中刘某、薛某对长久以来心结的倾诉,可以看出两人仍互存情感,感情远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亦不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离婚要件。法官提醒,婚姻是维系家庭的纽带,是千万小家与国之大家稳定的基础;结婚与离婚不仅是感情行为,更是法律行为。民法典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对诉讼离婚也设置了严格的法定离婚要件,就是要求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结婚与离婚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影响,严肃对待婚姻、家庭责任。(转自法制网)

相关资讯 400-766-7288
24小时律师免费咨询热线 400-766-7288
张晓飞

张晓飞

擅长领域:民事、商事、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业务

王刚律师

王刚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所创始人 / 律所主任 / 党支部书记

赵伟丽律师

赵伟丽律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民商事争端解决,企业(公司)合法合规管理

李莹莹

李莹莹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王戈

王戈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合同纠纷、民事赔偿领域

耿新珂

耿新珂

擅长领域:离婚纠纷、家暴、遗产继承、民事纠纷案件处理

李耀鹏

李耀鹏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劳务索赔、经济纠纷、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王宁

王宁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收养、合同纠纷、民商事法律业务

侯文钰

侯文钰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婚姻家庭事务

杨新平

杨新平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责任、追偿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吕彦蓉律师

吕彦蓉律师

常年从事法律服务,擅长领域: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融资借款 经济纠纷 

蔡昊律师

蔡昊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马建村律师

马建村律师

河南植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刑事辩护 / 行政诉讼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案件

杨小根律师

杨小根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诉讼、大额经济纠纷、行政诉讼等

张景航律师

张景航律师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物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

邵鹏飞律师

邵鹏飞律师

简介: 执业期间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物权纠纷案件,也代理过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在大量的出庭应诉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办案经验。在非诉方面,为他人提供过法律咨询、对合同进行审查起草、写律师函等法律文书的处理经验等。 执业理念: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张玉柱律师

张玉柱律师

在律师执业生涯中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争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经济纠纷处理。

更多律师 更多律师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返回首页 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电话咨询电话咨询